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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132357&tn=6 | 作者: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9-27 | 311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停止报销碘[131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2021]792签发单位: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1-09-27生效时间:2022-09-27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医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工作要求,尽快与国家政策相衔接,鉴于原《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成府发[2016]11号)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我局将不再继续推动该文件的延期工作,停止报销碘[131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市医保事务中心要及时做好与碘[131I]美妥昔单抗注射液生产企业、药品供应商的协商工作,做好已签订协议的停止执行工作。各级医保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医疗机构、供药机构及参保群众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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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