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我局决定聘请:
四川泰逸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四川泰逸律师事务所律师邹传富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一年,自2019年5月13日起。
法律顾问受我局委托或指派办理我局相关法律事务,有关单位、人员不得拒绝或阻挠;未经我局委派,不得以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名义开展相关法律活动。
特此公告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