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医疗保障局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围产保健中心大楼床位价格的批复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继续执行围产保健中心大楼床位价格的请示》(自妇幼[2019]26号)收悉。2018年市发改委、市卫计委批复了围产保健中心大楼床位价格(自发改发[2018]295号),经一年的试运行,基本得到了病人的认可,对改善医疗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鉴于试行期已满,经研究,现对你院围产保健中心大楼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110900001,由你院在该编码下自行扩编。
二、床位价格。
(一)二人间:价格60元/床、日。应配备设施:空调、对讲系统、中央供氧、闭路电视系统、轨道式输液架、分离式三折多功能病床、液晶电视、床头柜、床头灯、陪伴床(椅)、衣物柜、卫生间、24小时供应冷、热水。
(二)三人间:价格40元/床.日。应配备设施:同二人间。
(三)以上床位价格已包含空调降温和取暖费。
(四)母婴同室婴儿床加收6元,妇产科病床加收4元。
三、医院须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做好价格公示,将病房的价格及相关情况告知病员(或家属),本着自愿的原则,由病员(或家属)自主选择病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批复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再按医院等级上浮。
五、本批复自2019年6月15日起执行,若在执行期间国家、省、市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本批复自行废止。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