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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zg.gov.cn/web/sybj/dep_tzgg/-/articles/10980582.shtml | 作者: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10-25 | 30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公布2019年8—9月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两定点”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局内相关科室:

为了方便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按照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自医保[2017]41号)文件规定,我局对2019年8—9月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审查,经2019年10月16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自贡市高新区健安诊所等29家医药机构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机构(名单附后)。各医药机构应严格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医保服务协议条款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2019年8—9月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