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状,按照《自贡市医疗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自医保发[2020]10号)精神,决定再次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范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居住在本市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时间。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
三、缴费方式。参保居民可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自贡税务”微信公众号内“社保缴费”功能及各商业银行提供的代缴渠道办理居民医保缴纳相关业务。
四、服务电话。
(一)医保咨询电话:
自流井区:2109952大安区:2210630贡井区:3319374沿滩区:5396200富顺县:5153008荣县:6209075
(二)税务预约电话:
自流井区:2617158大安区:5113609贡井区:3215570沿滩区:3800602富顺县:7214980荣县:5191000
税务咨询电话:
自流井区:2610758大安区:5105609贡井区:3210935沿滩区:3802123富顺县:7210386、7118233荣县:519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