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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zg.gov.cn/web/sybj/dep_tzgg/-/articles/12148506.shtml | 作者: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7-24 | 2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征收稽核经办职能划转的通告

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要求,为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办划转工作平稳有序,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下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征收稽核经办职能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分步划转,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划转时间

2020年7月31日起,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征收稽核所有经办职能从市、区(县)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机构划转至市、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自2020年8月10日9时起,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征收稽核的所有经办业务统一由市、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二、划转内容

我市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和受委托办理的凡涉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征收稽核的所有经办业务。

三、其他事项

(一)全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险费银行代收业务将于7月27日17时起暂停。

(二)2016年6月6日实施“五险统征”后至经办职能划转前所涉的经办资料(含工伤保险),由原经办管理服务机构保存。

(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机构已受理未办理完结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征收稽核业务,从2020年8月10日起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办理。

四、经办咨询电话

划转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咨询电话:

自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3-8109159

自流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3-2108258

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3-3316170

大安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3-2210639

沿滩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3-5538185

荣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3-6209682

富顺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3-7206302

特此通告,敬请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自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自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