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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zg.gov.cn/web/sybj/dep_tzgg/-/articles/14905431.shtml | 作者: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3-01 | 1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拟推荐申报国家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的单位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国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创建名额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工作实际,经单位主动申报、自评达标,区县医保局初验通过,市医保局验收合格,拟推荐富顺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申报全国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五星街便民服务中心申报全国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813-8115530

联系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街汇东路650号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