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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zg.gov.cn/web/sybj/dep_tzgg/-/articles/16066925.shtml | 作者: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8-29 | 170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为做好我市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居住在本市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缴费标准。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

三、缴费时间。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新参保人员按现有渠道到社区、乡镇(村、组)等办理参保手续后,再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已参保续缴医保费的,可直接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五、缴费渠道。参保居民可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自贡税务”微信公众号内“社保缴费”功能及税务机关委托的商业银行提供的代缴渠道办理居民医保缴费相关业务。

六、咨询电话

(一)各区(县)医保局

自流井区:2108258、2106910

沿滩区:5538185

贡井区:3316715、3316170、3319374

大安区:2210630、2210639

富顺县:5153008、5153009

荣县:6209682、6266829、6262558、6209075

(二)各区(县)税务局

自流井区:2610175沿滩区:3864157

贡井区:3163782大安区:5109809

富顺县:7218480荣县:6223027

特此通告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