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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luzhou.gov.cn/gzdt/sjxwdt/content_826651 | 作者: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9-30 | 15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省“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启动会在泸州召开

发布时间:2021-09-30 15:44

9月29日,四川省“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启动会在泸州召开。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峰,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副处长黎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王锦强主持。泸州、内江、达州、眉山市医保局和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同志,泸州市7个区县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省医保局三级调研员曾乔林就《四川省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简要介绍。泸州、内江、达州、眉山市医保局负责同志依次介绍了本市《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作表态发言。 泸州市将探索开展家庭医生医疗保障签约服务、医疗机构科室医保员制度两项特色工作,通过家庭医生上门服务打通群众就医报销“最后一公里”,利用科室医保员制度,切实提升“两病”患者认定率、规范化管理率和合理用药率。通过开展示范活动,实现泸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大突破。 内江市将通过政策宣传、家庭医生服务、健康教育和管理等方式,全力推进该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工作,加快推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人群全覆盖,确保“两病”患者不漏一人、应享尽享。 达州市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纳入该市“民生工程”、“明星工程”和“惠民工程”,通过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方式,鼓励村卫生室参与“两病”的初级诊疗、用药备药和开方、配送服务等工作,切实提升“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可及性。 眉山市提出“医保做引擎,认定不出乡镇,用药有保障,医护能上门”的创建主线,将家庭医生签约率和满意率作为考核指标。通过在村卫生室设立“两病”药品保障专柜和长处方制度等方式,促进“两病”药品保障便民可及。 张海峰强调,此次国家正式批复同意四市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是国家和省对四市前期工作的认可。各地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现实意义,着力确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落实,尝试探索医药分开支付的新模式。张海峰表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重点任务,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健康管理要跟上,着力提升“两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确保人群覆盖要跟上,做到不漏一人、应享尽享;确保政策配套要跟上,做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与普通门诊统筹以及门诊慢特病保障等政策的归口衔接;确保药品保障要跟上,确保“两病”患者药品开得出、用得上。张海峰强调,四市要进一步做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为本地区、全省乃至全国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