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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luzhou.gov.cn/gzdt/qxxwdt/content_842862 | 作者: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2-16 | 2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叙永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1-12-16 16:16

12月1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一米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7届第99次常务会议,会前专题集中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县领导冯健、陶旭峰、彭羽、谢伟、罗月、李忠参加学习。会上,县司法局就《条例》的出台背景、出台意义、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条例,《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进入了法治化轨道,为医保基金监管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同时也对医疗保障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会议强调,要加强宣传培训。医保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培训,对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群众、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培训,让依法诊疗成为一种行动自觉。会议要求,要健全监管机制。《条例》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作了具体要求,细化了定点医药机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也明确了基金监管部门责任。法律法规出台,重在执行,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查实的欺诈骗保行为,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理。要严格贯彻落实好《条例》,不断规范诊疗行为,切实管好用好医疗保障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