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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my.gov.cn/ywdt/zhyw/30690571.html | 作者: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4-29 | 2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绵阳)绵阳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上线

发布日期:2022-04-29

“国家医保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线后,面对全市参保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共济使用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迫切需求,绵阳市医疗保障局解民忧、办实事,积极对接省医保局相关技术公司进行开发测试。2022年4月21日,绵阳市成为全省第三个全面上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的市。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使用共济功能,今天为大家进行一些疑问解答。

一、什么是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只要你是绵阳市本地参保城镇职工,那就可以作为共济人,使用自己的职工个人账户支付你的家庭成员(即就医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现在的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和原来的有区别吗?

2021年11月以前,绵阳市使用的是“金保信息系统”还无法实现个人账户共济。2021年11月以后,绵阳市成功上线使用了“国家医保信息一体化平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按省医保局制定的统一流程进行了更改,取消绑定环节,而是在每次进行共济支付时,需要分别读取就医人和共济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三、如何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如果你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需要提前告知收费人员你要进行共济支付。收费人员按照正常流程对就医人进行结算后,会选择“共济支付”选项,这时就要读取共济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必须是绵阳本地参保职工,外地参保职工不能作为共济人),共济金额默认为原主交易的现金支付的金额,然后点“结算”按钮进行结算。结算成功之后,打印的结算单上就可以看到原主交易信息和共济账户支付信息。同样,如果你在进行住院就医共济的时候,也可参照上述流程使用。

四、在异地就医时能否使用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因“国家医保信息一体化平台”异地结算流程等原因,目前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省内异地使用,暂仅支持被共济人为异地参保人、共济人必须为就医地参保人的情形。也就是说,绵阳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如成都市),只能使用成都市参保职工的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共济支付自己的费用。同理,如外地参保人在绵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也只能使用绵阳职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进行共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