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暨个人账户计息标准的通知》
(绵医保办〔2021〕99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园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一、根据《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绵府办发〔2021〕9号)、《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绵医保规〔2021〕3号)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基数相关规定,以及《绵阳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内容:“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4222元”。2022年度,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84222元。
二、根据《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绵医保规〔2021〕3号)关于个人账户结息相关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调整表(2015年10月24日)》内容:“活期存款利率0.35%,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1.10%”,医保系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当年筹集部分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历年结转部分按同期三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1.10%计息。
特此通知。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