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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AvaeEVc8cn9XAZe5hjzAA | 作者: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7-02 | 6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汕尾市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专家评审会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2021-07-02 22:52

根据我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的工作安排,6月29日下午,市医保局召开汕尾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专家评审会。邀请原北京协和医院WHO组织疾病分类中心主任兼病案科主任、国际病案学会理事刘爱民;国家DRG/DIP专家组专家仇雨临;国家DIP专家组专家夏苏建;清华大学医疗服务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藏宜;国家DRG专家组专家魏小雷等5位专家对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开展模拟运行阶段前期评审。省医保局、市医保局相关领导、市DRG付费方式改革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医保部门领导、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库成员代表近40人参加评审会。

市医保局副局长张少武汇报了我市开展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进展情况。自2020年8月份以来,我市积极探索DRG付费方式改革,省局将我市列为广东省唯一一个省级试点,市委市政府对DRG付费方式改革高度重视,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历时十个多月积极探索,有序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从7月1日起,我市将按DRG点数法付费结算模拟运行,再正式实施DRG付费结算。第三方机构国新健康广东公司相关负责人展示我市DRG付费方式改革的建设技术、分组、系统等情况;市卫健局代表DRG成员单位、市人民医院代表定点医疗机构作了发言。

专家评审组对我市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认真评审,对我市推进DRG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专家组成员逐一发表评审意见,提出要关注病案质量,提高诊断编码的正确率;关注重点发展学科,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发展新技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DRG政策宣传培训,帮助医疗机构解读DRG实施细则,适应DRG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完善的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DRG政策调整协商谈判机制。专家组一致通过,评审论证意见:一是总体分组方案较为合理,分组效能较优,建议后期进一步增加测算数据量,提升基础病案质量;二是总额预算管理、结算办法、特病单议政策办法合理可行,建议在模拟运行期按专家现场提出意见,并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

省医保局副局长李锦汤、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李萍以视频形式出席评审会,远程指导并发表讲话。李锦汤副局长对评审专家组一致通过汕尾DRG项目模拟运行前期评审表示祝贺!李锦汤指出,汕尾市是一个有着红色基因的地方,敢于人先、勇于创新。汕尾市开展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前期工作值得充分肯定。汕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医保局主动作为,行动迅速,马上组建了专家团队、出台配套办法、建立统计分析体系和信息化采集系统,为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汕尾DRG改革方案既有创新性,又符合当地的实际。李锦汤要求要吸纳专家的意见去完善、推进,形成“广东版”DRG。加强医疗机构培训,要宣传DRG政策,更有序地推动DRG改革。健全协商沟通机制,实现良性互动。

市医保局局长吴城鑫表示,我市DRG付费方式改革作为全省唯一一个省级试点,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医保部门将坚定改革信心,以咬住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按照省级试点要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DRG付费试点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将把我市DRG付费方式改革打造成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汕尾版本”,为全省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提供示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