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ybj.cngy.gov.cn/new/show/20220831175743084.html | 作者: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8-31 | 3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广元)广元市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2-08-31

2022年8月31日,广元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安排部署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毛端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杨光辉主持会议,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元昊和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杨婉婧安排参保征收工作。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首要环节、基础环节,对整个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持续稳健运行、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做好医保参保征收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责任,是践行为民惠民宗旨理念的具体行动,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强调,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9月1日至12月25日是集中征缴期,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锁定目标任务、紧盯重点难点,牢牢抓住参保征收工作的关键环节和主要任务;要坚决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突出关注重点人群、强化信息支撑保障、优化参保缴费经办服务;大力推广“一站式”服务,推行银行批量代扣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形式参保缴费渠道,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构建运作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大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按时完成参保征收任务。相关行业部门要担当担责,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医保参保征收工作取得高质量、好效果;要广泛宣传发动,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督办通报,确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年度目标任务圆满收官。

会上,旺苍县政府、朝天区政府作交流发言。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市政府会议厅,医保、税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科室负责同志,市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利州区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区设分会场,各县区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医保、税务主要负责同志和股室负责同志,县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