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ybj.cngy.gov.cn/new/show/6984aa48-37f5-40de-a119-cc8df2bc383c.html | 作者: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1-28 | 2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广元)我市调整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发布日期:2022-01-28

我市调整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为切实提高我市医保待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2022年2月1日起,我市将对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

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提高了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政策调整前,参保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65%、其他二级医院70%;三级甲等综合医院50%、其他三级医院55%。政策调整后住院报销比例为: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以参保患者在广元市中心医院住院为例,如住院总费用中政策范围内花费10000元,实际符合报账金额为8900元(除去起付线1100元),按原政策可报销4450元,政策调整后可报销5340元。

此外,本次政策调整还提高了单行支付药品报销标准,明确了医院等级变更的医保管理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医保措施,取消了特殊项目限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