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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sylbzj.suining.gov.cn/bwdt/-/articles/28879270.shtml | 作者: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3-11 | 2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遂宁)关于接入和使用国家医保信息一体化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1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

2021年10月7日,国家医保局和省、市医保局共建的“国家医保信息一体化平台”在遂宁全面上线,标志着我市医保信息化“高速公路”全面建成,“智慧医保、惠民医保”有了更坚实的信息化支撑。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均可免费使用“国家医保信息一体化平台”,各级医保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网络运营商和第三方软件服务机构接入“国家医保信息一体化平台”。网络运营商和第三方软件服务机构收费行为,与各级医保部门无关。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