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遂宁市医保局到市中心医院专题调研DRG病案首页及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21
为加快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医保付费省级试点工作,按时完成试点任务,2020年8月19日上午,市医保局到市中心医院,就医院病案首页及历史数据现状进行专题调研。
市中心医院向调研组介绍了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病案首页及历史数据现状,并就数据现状与开展DRG分组前期需收集数据的差距提出建议。
目前,市病案质控中心挂靠在市中心医院,市中心医院病案管理科将协助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在DRG项目数据收集前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培训,并在历史数据采集过程中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指导,积极推进我市DRG项目的有序开展。
市医保局调研组指出,DRG支付方式改革被列为2020年全市重点改革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规范病案首页及清理历史数据是开展DRG分组测算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分组测算的准确性,市中心医院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实施,按时、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及时、圆满完成DRG省级试点工作任务,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延伸阅读: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是世界公认的较为先进和科学的支付方式之一,是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新机制,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和推进分级诊疗促进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手段。
1.DRG基本概念
疾病诊断相关组(DRG)是用于衡量医疗服务质量效率以及进行医保支付的一个重要工具。DRG实质上是一种病例组合分类方案,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疾病诊断相关组-预付费(DRG-PPS)是对各疾病诊断相关组制定支付标准,预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在DRG付费方式下,依诊断的不同、治疗手段的不同和病人特征的不同,每个病例会对应进入不同的诊断相关组。在此基础上,医保经办机构不再是按照病人在院的实际费用(即按服务项目)支付给医疗机构,而是按照病例所进入的诊断相关组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
2.医保DRG付费目标
医保应用DRG付费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通过DRG付费,医保基金不超支,使用效率更加高效,对医疗机构和医保患者的管理更加精准;医院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疗支出得到合理补偿,医疗技术得到充分发展;患者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减轻疾病经济负担,同时结算方式也更加便捷。
3.DRG试点工作的三大意义
一是促进规范医疗行为。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的实施,改变以往按项目付费的模式,转向按病组付费,将药品、耗材转变为成本,将促使医院、医生改变以往给病人开大处方,用贵重药品、耗材和大型检查设备等不合理医疗行为。医生将自觉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力,积极寻求提质增效获取合理的收益,促使医院运行的动力机制由扩张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二是医疗服务公开透明。通过DRG分组,将以往临床医疗行为“不可比”变为“可比”,医院收治多少病例、难度是多少,一目了然。同一个病组治疗水平的高低可量化比较。医保付费、群众就医有了透明公开的平台。
三是提升百姓就医满意度。通过实行DRG付费,压缩检查治疗中的水分,有效减少“大处方”“大检查”,减少老百姓不必要的医疗支出,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就医满意度。DRG付费改革将助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