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全面加强行风建设持续提升全市医保公共服务能力
发布日期:2019-11-19
市医疗保障局今年2月20日挂牌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提升全市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遂宁市市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遂府办文﹝2019﹞33号)文件精神,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府公布的11大项39项小项在省政务一条化平台上进行认领。同时,结合编制权力清单,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医保服务各项工作,对照《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进行优化和精简,制定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不断优化完善医保经办业务具体经办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等举措,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实行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和一体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及时制定2019版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39项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等内容,细化到环节,并利用"遂宁医疗保障"政务微信公众号、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对社会群众进行公示。
全力打造优质便民服务窗口。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将群众办事服务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开展便民服务。现已将职工(生育)参保征缴、关系转移、费用结算、异地就医备案、医院药店医保定点准入申请等业务事项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持续强化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和言语规范,全力营造"学、比、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为民服务氛围,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
为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市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央"六个一律取消"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经办业务中涉及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清除不必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