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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ms.gov.cn/info/5601/1092171.htm | 作者: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1-22 | 3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4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学习贯彻党内重要法规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党内学习制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在9月18日下午第19次党组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及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制度;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国家、省、市重要文件,及时组织学习,确保无遗漏。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第一、三项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关于议事界限不明”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梳理修订了《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个制度,明确2万元以上的资金需提交党组会审定;二是制定《中共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眉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工作规则》、《重大事项决议制度》、《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管理制度》4个制度,进一步理顺明确党组会及行政办公会议事内容。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

3.针对巡察反馈“关于议事内容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

在修订和新增的《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制度》、《中共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眉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工作规则》三个制度、文件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大额资产处置、重大项目、老干部工作、群团组织建设、统一战线、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纳入议事范围,完善议事内容。

整改进度:已完成。

4.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公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公文管理制度,严格收发文程序,明确校稿、制作、印发各个环节职责;二是安排专人负责重大文件校对审核工作,确保文件无误。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制度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部署;二是在第19次党组会上研究《中共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究办法》及《中共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三是明确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宣教科专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安排专人引导舆论宣传,拟于10月底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开展全市医保系统意识形态现状和医保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分析研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6.针对巡察反馈“关于队伍思想管理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会上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局职工干部会,引领思想;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凝心聚力;三是建立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强化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四是引导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APP展开自学,晒分数晒排名,营造形成你追我赶、共同提高的良好学习氛围。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好”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谈心谈话管理制度》,建立谈心谈话管理记录台账;二是明确分级谈话,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各科室负责人与所属科室成员之间进行谈话;三是制订谈心谈话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谈心谈话1次,10月底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至少完成1次谈心谈话并记录,尤其是对重点关键岗位人员的谈心谈话。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对支部工作不够重视,支部建设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

2019年7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成立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党支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明确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人员和工作职责,建设了支部阵地,确保党支部工作有序开展。

整改进度:已完成。

9.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原医保局党支部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会成员,切实加强领导;二是严格按照要求标准开展组织生活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拟于11月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问题检视、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经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19年11月初前完成。

10.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原医保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抓好实施;二是党组书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分别于7月1日、9月30日、10月10、14、15日开展讲党课活动,并邀请非党员干部参加,扎实落实“三会一课”;三是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第一项长期坚持。

11.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原医保局党支部记录不规范,存在标题式记录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安排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工作,明确记录要求内容,规范做好相关记录;二是积极派人参加党建会议、培训,提升党务人员业务素质。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针对巡察反馈“关于部分报账员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二是加快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点,集中整改期间新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74家、定点药店621家,新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普通门诊网点346家、特殊疾病门诊网点55家,减少人为报账风险;三是督导区县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增强经办人员责任意识。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三项长期整改。

13.针对巡察反馈“关于服务群众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夯实基础数据,建立信息化服务。在全省率先组织完成全市参保信息收集工作,共收集参保信息近330万条,达到户籍人口的94%左右,初步建立完善准确可用的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库,为业务查询提供精准支撑;二是拓宽服务渠道,着重推出移动端服务,让线上多跑路,线下少跑路。建立眉山智慧医保业务办理(后台维护)流程,推出眉山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开通咨询、缴费等功能,扩大宣传渠道,简化征缴流程;三是畅通咨询渠道。联系电信部门开通超级总机业务,方便群众电话咨询。四是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及时对外公示医保相关信息,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长期整改。

14.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医疗报账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国家、省关于信息系统的统一部署,安排专人参与省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医疗报账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已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卫生院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开通119家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数量居全省所有统筹区的第二位,逐步将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整改。

15.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7月8日即组织清退超标准报销的公杂费共计1080元,组织清退休假期间报销差旅费共计450元;二是督促市医研会着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手续,目前已补充完善了2016年以来差旅费报销资料。同时要求市医研会加强财务报销管理,自7月1日起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相关要求报销,资料不齐的不予报销。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

16.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医研会无依据发放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

明确要求市医研会自7月1日起停发交通补贴,同时完善工作人员、专家费用开支及各项经费补助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需经市医研会理事会及市医保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市医研会通讯补助已于2019年3月起停发。

整改进度:已完成。

17.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医研会工作日报销加班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

组织清退加班补助40元,并明确要求市医研会即日起不再发放工作日加班补助。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8.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中心组学习制度、人事管理、合同管理、机关党建、基层党建、固定资产管理、会议管理、公务接待、保密安全、党政网安全、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值班工作管理等内部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9月30日开展了中心组学习;三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干部职工上下班和外出报备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9.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存在慵懒散浮拖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的通知》,建立《四个当天工作制度》,《工作台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要求;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干部职工大会等多个场合多次强调着装规范,并当面指出着装问题,有效纠正着装不规范、奇装异服和拖鞋上班的情况。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0.针对巡察反馈“关于落实上级整改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工作移交会,明确职能职责,由局机关监督执法科督查整改去年省医保局提出的27项问题;二是印发《关于巡察反馈意见中医疗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的通知》,在全市医保系统中开展督促整改。目前市级已经完成问题整改,正加紧督促区县整改;三是加快建立出纳电子账,目前已经建立出纳电子账。

整改进度:第一、三项已完成;第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1.针对巡察反馈“关于个别职工生育待遇审批工作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拟订职工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管理办法并按程序送审,进一步规范待遇审批流程,严把审核关;二是加强教育,强化经办人员责任和担当意识,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执纪第一种形态惩处对审批、把关不严等行为。6月,主要领导对原负责生育保险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7月在第16次党组会议上对负责生育保险的工作人员做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缓提拔的处理,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转变。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

22.针对巡察反馈“关于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责任,规范接访流程;二是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制作来信来访登记表,规范登记信访案件。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23.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建立责任制台账,未按要求向市纪委报送相关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市纪委要求的相关材料。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4.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对监督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逐步优化监管队伍。局机关专门设置了监督执法科,事务中心也设置对应的两定协议科,加强组织机构。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大轮岗,监督执法科配置2人,均有较丰富的执法工作经验;两定协议科配置3人,均熟悉医保政策、经办管理和医院情况。工作人员在原有人员3人的基础上增加2人,仅有1名同志接近退休年龄;保持34个驻院代表的规模,整个监管队伍达到39人。二是定期开展行业作风监督检查。年初制定单位工作计划、下达工作目标任务时,把监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计划;日常检查有工作计划,专项检查、集中整治有专项工作计划和方案。日常巡查贯穿全年,覆盖所有区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对每个医疗机构的频次达到8次以上;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加大违规违纪处罚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目前,涉嫌违规违纪的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已移送司法1人,移送县(区)纪委监委2人。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三项长期坚持。

25.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医保资金内审制度》、修订经办业务流程风险防控图,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制度规范;二是8月底实行了全员轮岗,除事务中心财务科外,其余科室均进行了调整,将机关财务与基金财务彻底分离,分别由价格招采财务科和事务中心财务科负责,厘清了岗位职责。同时将新进人员2人充实到窗口科室,坚持一岗一责、岗位分离;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年初至今先后开展了清明节祭奠先烈教育活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培训、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廉政教育活动,下一步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项长期坚持。

26.针对巡察反馈“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违约问题多以收取违约金进行处置,震慑不足,造成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约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就省医保局下发的2020年服务协议模板,广泛征求卫健、审计、市场等相关部门和区县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细化服务协议,2020年初与各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严格执行;二是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中明确双方的责、权、义,尤其对违约违反诚信情况实施严厉处理;三是积极与市发改委联系,建立医保诚信机制,采取公示定点医药机构违约处罚的方式,加大震慑力度。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0年初完成;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7.针对巡察反馈“关于未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违约问题形成有效联动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主动会商相关部门。开展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审计部门共同参与监督检查。集中整改期间,会同卫健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次;二是建立检查结果互认机制。将在日常监督、联合行动和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司法、纪委、发改、卫健、审计、市场等相关部门。目前,已将违规违约处理情况报送市发改委49件次,移送司法1人,移送县(区)纪委监委2人。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正在整改,预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8.针对巡察反馈“关于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立采购专项小组负责采购工作;二是强化流程,制定《机关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规范采购程序;三是加强人员配置,安排具有财政工作经验人才担任价格招财财务科副科长,具体负责采购相关事宜。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8687359;邮政信箱: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556号;电子邮箱:122671163@qq.com。

中共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