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兴文县:落实四个一批促进异地联网直接结算
发布日期:2021-03-16
一、简化备案纳入一批。对已在就医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只要求其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或异地工作证明材料,不再需要其他证明。
二、补充证明材料纳入一批。对拟赴就医地工作的人员,在办理备案时改事情审查制为承诺补充制,即允许先在参保地备案,并承诺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后及时补充,确保该类人员离开参保地能及时备案。
三、便捷服务帮助一批。持续推进电话、医保APP等多种备案及查询方式,逐步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路。”
四、取消备案纳入一批。取消宜宾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直接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