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长宁医保多措并举控费取得成效
发布日期:2020-11-11
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县1-7月城乡医保基金申报超预期的情况,长宁县医保局积极加强指导和监管力度,严控医疗机构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指标管控。一是印发《关于2020年长宁县医保基金实行指标管控的通知》(长医保发[2020]14号),明确医疗机构考核指标和结果运用;二是比对定点医疗机构1-7月重要运行指标,对异常增长数据及时提醒并要求自查整改;三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发展现状和总控运行情况,制定了9-12月控费目标任务值,对照目标,严管严控。
二、机构内控。一是通过召开基金运行月度分析会,分解管控任务,压实管控责任;二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把住院指征和合理检查,规范药品耗材使用,并结合卫健部门三医监管平台,自觉加大对滥用药物的管控;三是医疗机构根据各自基金运行情况,对自身医保业务进行优化调整,积极通过项目发展减少对医保基金的依赖。
三、对标检查。结合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暨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医保系统治理检查,参照交叉检查标准,对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
通过一系列的管控,我县医疗机构自主控费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医保运行数据有较大改善,管控成效初显。对比1-7月运行数据,9-10月我县医疗机构月申报总费用从1475万降至1200万元,降幅达18.6%。长宁县人民医院月申报费用从450万元降至350万元,长宁县中医医院月申报费用从600万元降至450万元,月住院人次和次均费用双双实现了10%以上的降幅,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运行趋于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