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兴文医保局集中学习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0-08-10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是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而制定的法规。2020年7月30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近日,兴文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安银同志就《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产生的背景、必要性、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对《药品目录》的制定、调整和使用,医保用药的支付、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丽乐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从思想上、认知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落实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和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全员专题学习培训,加强自主学习和深度学习,要将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