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召开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DIP支付方式改革新闻发布会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2023-01-31 12:25发表于河北
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
——邢台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辞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感谢大家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医保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贯彻到医保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全市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我市全民参保工作连续三年全省第一;DIP支付方式改革被确定为国家示范点,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在全省率先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积极探索基金监管新路径,经验做法得到国家医保局肯定;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不断规范,一揽子惠民便民政策落地生根,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特别是我们全面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2022年11月15日起,我市全面开展“三明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血糖试纸、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雾化器、一次性使用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8种临床常用的低值医用耗材实施集采,价格平均降幅达到62.92%。除血糖试纸外,其余7种全部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根据我市采购量测算,仅此一举,每年可为群众节省医疗费用2100多万元。
为有效推进集采工作,我市积极构建了“五建一创”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全面落实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医保报销政策,加强中选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回款全过程指导和监管,动态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形成了符合邢台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制度运行体系。截至目前,落实国家省组织的11批337个品种药品和14批41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药品平均降价59%,单个产品最大降幅98.7%,耗材平均降价74%,单个产品最大降幅99.21%,年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6亿元以上,大幅减轻患者就医用药负担。以5mg规格包装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为例,我市集中采购前每盒单价为41.44元,集中采购后价格为1.57元,下降幅度96.21%,切实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集采政策有效落地。一是健全政策体系。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邢台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二是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医保、卫健、财政、市场监管和网信办等部门为成员的邢台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局,统筹协调全市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全程组织、推动、督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组织保证。三是组织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和医疗机构开展集采政策和系统操作培训,为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撑。
(二)建立健全数据摸底调查机制。组织各县(市、区)医保局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药品医用耗材使用量及预计使用量进行调查汇总,精准统计,科学研判,提高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将相关数据统一汇总报省医疗保障局,确保了以量换价工作的进行,为集中带量采购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建立健全直接结算机制。为治理医疗机构拖欠企业货款的老顽疾,解决集采“最后一公里”问题,我们会同财政局和卫健委制定了《邢台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周转金实施意见》,规范资金使用方式、中选药品收付款方式,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配送企业直接结算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医疗机构拖欠医药企业货款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资金结余留用机制。因参加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所节省下来的资金,按照不超过50%标准返还给医疗机构,其中60%-70%用于发放医务人员薪酬,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标准,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产品。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全市共拨付医保结余留用资金8355.59万元,其中:拨付市本级医疗机构医保结余留用资金3846.31万元,各县(市、区)医疗机构医保结余留用资金4509.28万元。
督促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结余留用的60-70%用于医务人员的薪酬发放,从制度上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切实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五)建立集采药品使用监督机制。大力开展定点医疗机构集采药品耗材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级医疗机构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不以费用控制、药占比、耗材占比、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产品的合理使用和供应保障。为确保医疗机构优先为患者开具中选药品,真正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好药,市医疗保障局采取了五项举措:一是利用河北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增加的监测功能,对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数据、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医院进什么药,开了多少,一目了然。二是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中选药品直接进医院,不需要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理由限制进院。三是建立中选药品耗材采购进度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对我市的中选药品耗材采购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对采购进度缓慢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督促其做好中选药品耗材采购工作。四是对于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并在医保基金拨付、医保定点资格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予以惩戒。五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对于不按规定合理使用中选药品的医务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创建了配送企业和回款单位双向评估制度。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配送和回款是两个重要环节。市医疗保障局创新机制,在全省率先实施双向评估制度,即由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对配送企业药品医用耗材配送情况开展评估,由配送企业对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回款情况开展评估。
2022年,新开展的集采项目主要有12批次。一是从5月20日起,全面实施我省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集采药品可划分为17个产品组,包括银杏叶、丹参、双黄连等,涉及到76款药品,价格平均下降42.27%,最大降幅达到82.63%。二是自5月20日全面开展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也就是经常说的国采第六批集采工作,涵盖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包括16个通用名品种,平均降价48%,最高降幅73%。以临床常用的甘精胰岛素为例,从每支180元降至每支70元,一个患者每年可节约费用4000元左右。三是自11月15日起,国家组织第七批药品采购工作在我市落地,平均降价48%。四是4月25日起省际联盟组织的吻合器、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集采在我市落地。4月30日国家组织的高值耗材(人工关节)在我市落地实施,平均降价82%。7月1日赣冀鲁豫鄂桂渝滇陕九省(区、市)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冠脉导引导丝2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我市落地。8月1日鲁晋冀豫四省联盟血管介入治疗类压力泵、血管介入治疗类可回收腔静脉滤器、切口保护器、一次性使用不可吸收高分子结扎夹(血管结扎夹)4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我市落地。9月1日起,全面开展超声刀头、输液港等22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包括一次性鼻胆引流管、抓捕器、中心静脉导管、骨水泥、胸(腹)腔引流管、镇痛泵、气管内插管等。平均降幅56.5%,其中胸(腹)腔穿刺器由平均589元降低到平均62元,降幅达到89.4%,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购药负担4000万元以上。11月15日三明联盟8种耗材集采在我市落地。五是自10月1日开始,我市开展种植牙集采工作,具有口腔种植服务的公立和私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和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军队医疗机构,均可参加此次集采,参加总数占开展种植牙服务医疗机构的比例达40%以上,集采总量占上年度实际使用总量的50%以上。
一般药物患者负担减轻明显,以急性胃溃疡治疗药物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为例,价格从65元/支下降到4元/支左右,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药费610元;新一代糖尿病用药沙格列汀降价62%,月费用由225元降至90元以下。重大疾病药费负担也得到减轻,如结肠癌一线治疗药物原研企业赛诺菲生产的奥沙利铂注射液,价格从1760元/支下降到310.51元/支,6个月的治疗方案可节约5万元左右。乙肝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集采前价格为10.61元/片,年治疗费用3800元,集采后价格降至平均0.30元/片,降幅高达97%以上,一年治疗费用降至约108元。
探索创新踔厉进取
全力推动DIP支付方式改革落地见效
——邢台市DIP支付方式改革新闻发布会发布辞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感谢大家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医保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贯彻到医保工作的全过程,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推动全市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DIP支付方式改革正是我市医保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实践。2020年,我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DIP改革试点城市。2021年9月底,正式进入实际付费阶段,国家医保局两轮交叉调研评估,均为优秀,在等级系数测定和病案质控管理等方面的探索,得到了国家医保研究院专家认可。2022年1月,经国家医保局批准,我市被列为全省唯一DIP改革国家示范点,我市DIP改革进入新阶段。
DIP是医保部门和医院之间的一种基金结算方式,是大数据下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它只应用于医保和医院之间的结算,以规范医疗行为和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和群众就医报销没有关系,群众就医报销还是按照以前的政策执行。
一、实施“一创四建”,DIP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
(一)创立具有本地特色的病种目录库。采集2017年1月—2019年12月三年间,全市122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住院结算数据和病案数据,并按照规范进行严格清洗和分组匹配,最终形成了3085个核心病种、833个综合病种的主目录。并根据具体病例治疗的难易程度、病案完成质量等五项指标确定了辅助目录,主要为加减分值项目。辅助目录与主目录形成互补,对临床疾病的严重程度、并发症和合并症、医疗行为规范所发生的资源消耗进行校正,与主目录共同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病种目录库,且所有病种全部被纳入国家目录库。根据每组病种资源消耗程度,对其进行了科学赋值,每一个病种对应一个分值。年终结算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病种分值情况,确定其得到的总分值。
(二)建立基金总额预算和超支分担机制。一是确定职工医保每年度DIP预算总额。首先将本年度职工医保基金总收入扣除调剂金,扣除门诊特殊疾病、异地就医、门诊诊查、日间手术、特殊药品、精神病、安宁疗护、长期护理保险等其他付费方式结算的费用,将剩余的基金总额确定为职工医保年度预算总额。二是确定城乡居民医保每年度DIP预算总额。与职工医保类似,首先将从本年度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中扣除调剂金,扣除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意外伤害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异地就医等其他付费方式结算的医疗费用,将剩余的基金总额确定为居民医保年度预算总额。三是建立超支分担机制,激励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医疗费用。年终结算时,超支合理分担,医院实际产生费用超过结算金额10%以内的,医保基金承担70%,医院承担30%;超过部分在10%-20%的,医保基金承担30%,医院承担70%;超支20%以上的,医保基金不再承担,全部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建立医疗机构等级系数及动态调整机制。邢台市按照医疗机构级别和专科类别等因素,确定了医院的等级系数来调整医院收入。年终结算时,每个医疗机构所得到的总分值乘以相应的等级系数,得出年度最终所得分值。同时,根据本年度定点医疗机构的重复入院率、次均费用变化率、实际报销比变化率、医疗机构总费用变化率等四项指标作为动态调整依据进行系数增减。年终结算时,首先用可用基金总额除以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取得的总分值,确定每一分值对应多少资金,然后用每个医院所获得的分值乘以等级系数确定该医院的年度分值。最后再用该医院的年度分值乘以每一分值资金,得出该医院最后获得资金量。
(四)建立病案质控提升机制。病案质量决定了结算清单制度能否顺利实施,是DIP改革的基础环节。邢台市将病案质控作为DIP改革的重中之重,组建了病案质控专家小组,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12轮集中培训,开展病案质控自查和督查工作,并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有效提高了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水平。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了病案、质控、医保等科室设置,加强了专业人员配备,完善了与DIP改革相适应的医疗服务、病案质控、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
(五)建立了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结算机制。中医诊疗项目较西医相比,费用成本较低。为提高中医治疗医保支付标准,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邢台市在DIP改革中探索规范中西医病种名称,实现中医病种与同病症西医病种相对应,并赋予同病种同等分值,同价结算,提高中医支付价格。部分中医康复、理疗项目还实行了按床日付费。
二、“两降两提”,DIP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DIP改革实施以来,邢台市住院次均费用和群众就医自付费用实现“双降”,基金使用效率和医院病案管理水平均有提升。
(一)住院次均费用明显降低。DIP支付方式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医保患者按项目付费的次均费用由10299元降至8510元,下降了17%,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负担,也减轻了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
(二)群众就医负担明显降低。DIP支付方式改革实施以来,按项目付费的参保职工、居民平均自付费用分别由原来的4940元和5176元,降至4340元和4555元,分别下降了600元和621元,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三)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实行DIP结算后,通过科学制定全市总额预算,杜绝医保基金超支的可能,提高了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全市住院报销费用降低,可用于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城镇职工门诊保障等项目的医保基金增多,医保基金使用更加合理,使用效率得到提高。
(四)病案质量有效提升。DIP改革实施以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遍重视DIP改革工作,健全了病案、质控、医保等科室设置,加强了有关专业人员配备,完善了医疗服务、病案质控、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病案质量进一步提升。2022第三季度,三级医院甲级病案合格率达到93.5%,二级医院甲级病案合格率达到91%。
三、“四个有力”,DIP改革推动医疗机构更加规范运行
DIP改革的实施,推动了定点医疗机构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迈进,实现了更高质量发展。
(一)有力推动了医院管理更加规范化。以前采用按项目付费方式的时候,医院主要依靠做检查、用药等方式实现增收。实行DIP改革后,按照病种均费计算分值点值,促使医院转变思路,开始向提高诊疗质量,降低诊疗成本发力,实现医院的精细化管理。以邢台市人民医院为例,该院采用病种指导价考核临床科室绩效,对次均费用较高的科室进行有效的费用管理,通过规范治疗行为,降低医疗成本和次均住院费用,实现了增收。
(二)有力推动了分级诊疗。高级别医院不再盲目收治普通常见病,而是将重心放到治疗疑难杂症的高精尖学科技术发展上;二级以下医院主要收治普通常见病,有效推进了分级诊疗。DIP改革实施以来,三级医院向县二级医院分流患者7300余人次;县二级医院向一级医院分流患者32000余人次。
(三)有力推动了医疗机构主动控费。从根本上遏制医院用贵药的习惯,各级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有效杜绝过度用药和“小病开大药方”现象,让患者以合理价格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有效缓解了群众就医负担。
(四)有力推动了全过程监管。在推进DIP改革中,邢台市加强DIP改革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功能,将监管规则有机嵌入支付系统,通过实时监控,改变了原来事后集中检查的监管方式,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同时,将监管重点转移为监控高套分值、分解住院、低标准入院、费用异常以及资源消耗的合理性等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