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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SbxtCuQskkJtGQrsM-Sqg | 作者:赤峰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2-17 | 522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座谈会在赤峰召开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2023-02-17 18:09发表于内蒙古

2月16日上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座谈会在赤峰市召开。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等5个盟市医保部门负责同志参会,会议同时邀请了五个盟市的卫健委和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议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红宇主持,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靖靖出席会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满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处副处长李树珍介绍了全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情况,分析了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现状,对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价格调整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各盟市医保、卫健、医疗机构进行了交流发言,对价格调整工作和价格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金满义局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王丽霞同志相关工作批示,深刻领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的重要意义,建立完善调整时机、调整节奏、调整规模与经济社会总体形势、政策取向、医保基金收支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全区各级医保部门要与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切实加强沟通联动,在符合国家现有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切实维护患者利益,充分平衡各方利益关系,进一步完善全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方案,持续优化全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