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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l5l8qBPSrBp2osOtzFSww | 作者: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4-15 | 446 次浏览 | 分享到:

阿坝州将361种藏药医院制剂纳入四川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阿坝州医疗保障局2023-04-15 10:00发表于四川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支持中医民族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州医保局积极推动医疗机构藏药制剂纳入全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规范全省医疗机构制剂目录调整的安排部署,州医保将州藏医院、阿坝县藏医院、若尔盖县藏医院、红原县藏医院符合条件的藏药制剂向省医保局推荐纳入四川省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经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制定并报经国家医保局审核备案,我州4家藏医院361种藏药制剂纳入《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2年)》,自2023年5月1日起,全省医疗机构按规定调剂使用相关藏药制剂可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有效期5年。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药品目录管理权限积极向省局推荐更多符合条件、人民群众迫切需求的藏药制剂和诊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支持中医民族医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