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2〕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要求,我厅结合实际对住院病案首页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有关实施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和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联系人:郭洁吾,黄晓亮,联系电话:020-83710265,83801540。
广东省卫生厅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新版病案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