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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EdNWvMSBvbOUmuYihVPA | 作者: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6-20 | 64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医疗保障局赴黔东南州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调研

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2023-06-20 15:42发表于贵州

6月15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刘泽亚、郭健等同志一行到黔东南州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调研,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吴启军处长,州医保局张林副局长全程陪同。

调研组一行深入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黔东南州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的方式,认真听取了民族地区对中医药(民族医药)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监管情况、存在的困难以及关于建议国家层面统一医保目录药品及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层面制定医保三目录时给予省民族药和民族医诊疗项目一定比例名额等的意见建议。同时,深入州民研院附属苗医医院参观苗侗医药标本馆和现场观摩了“苗医熥药疗法、苗医针挑疗法、苗医抹酒火疗法、苗医捏筋疗法”等苗医诊疗项目,详细了解黔东南州传承发展与保护振兴苗医药、侗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历程,在融贯中医、西医精髓上,充分发挥苗侗医药特色。并与临床一线医务人员、民族医院(苗医侗医)研究人员等进行座谈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黔东南州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黔东南州结合实际采取的县(市)跨区域联合检查“轮值制”,以及创新建立医保联络员、医保专员和社会监督员“三员制”等机制,筑牢了地方基金监管的堤坝。

调研组强调,一是要守正创新,加强对中医药、苗侗医药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指导和支持工作;二是要以医保政策为杠杆,大力支持和促进中医药苗侗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是以新国发2号文件为契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力推动黔东南州中医药、苗侗民族医药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