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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晋城市医疗保障局曝光2023年第三期典型案例

晋城医保2023-10-13 18:40发表于山西

01城区佳仁堂中医诊所

经查,城区佳仁堂中医诊所存在违规使用职工门诊统筹问题。造成参保职工使用职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小儿推拿(非本人使用),就诊患者实际发生费用与医师开具处方数量不匹配或无处方诊疗,涉及违规金额4111.2元。依据《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111.2元并处以1倍违约金,共计金额8222.4元。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本金及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02泽州县晓东仁和康药品经销有限公司

经查,泽州县晓东仁和康药品经销有限公司存在进销存不符、无处方购药等问题,涉及金额668元。依据《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之规定,扣除违规基金本金及违约金共计1336元。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本金及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03高平市秦金根诊所

经查,高平市秦金根诊所存在大额刷卡购药登记本、非本人持卡购药登记本记录不全;部分药品进销存不符;部分中药处方开具与实际销售数量不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5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适用于仅提供门诊服务的医疗机构)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给予1倍违约金处罚,共计3110元。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本金及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04山西皇城相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冶一分店

经查,山西皇城相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冶一分店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处方开具不规范、进销存不一致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72.76元。依据《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一条规定,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1倍违约金,共计5345.52元。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本金及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05陵川县夺火乡卫生院

经查,陵川县夺火乡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违规行为,涉及费用2207.76元(居民2180.76元,职工27元);医保部门按照《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扣除违规金额2207.76元,并处1倍违约金2207.76元,合计4415.52元。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本金及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06沁水县火金大药房

经查,沁水县火金大药房存在部分药品进销存不符、处方药品与医保结算票据信息不一致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33.35元。依据《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给予1倍违约金处罚,共计1266.70元。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本金及违约金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