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思茅召开
普洱医疗保障2024-02-08 15:04云南
2月8日上午,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思茅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省“两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以及市“两会”部署要求,总结2023年全市医保工作,分析改革发展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目标任务。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全市医保系统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全省“规范年”工作主题,推动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执行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从10%调整为8%的缴费政策,全年为全市企业等用人单位减负2.36亿元;扎实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医保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购药;医保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将全市54.8万脱贫人口、8.4万监测对象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坚决守牢防止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提质增效。开展医保全民参保攻坚专项行动,实施精准参保扩面,全市医保参保239.65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开展巩固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专项行动,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上划县级医疗救助资金1.16亿元,实现市级统一预算和管理,医疗待遇三重保障“一站式”结算。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特殊病门诊费用”等五个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核实违规人员734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规违法行为。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同步实施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挂网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单颗种植牙总费用控制在4000元—6000元以内。开展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聚焦医保经办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检查评价工作,持续提升医保共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三是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加大基金安全监管力度。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193家,处理683家,追回医保违规基金2693万元;搭建上线运行全省首个普洱市“三医联动”应用“医保智能风控系统”、“AI病案、处方审核系统”,提升基金智能监管效能。深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分批分类推进药品耗材集采,累计参加国家、省级联盟药品集采15批次,涉及药品600个,耗材集采19批次,集采药品耗材价格平均降幅50%以上,预计累计节约采购资金2.5亿元。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推进82家医疗机构DRG付费方式改革,覆盖率达45%,DRG付费方式病种覆盖率100%,医保基金支出占住院医保基金支出72%,提前完成国家、省医保局下达目标任务。
四是夯实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基础。建立健全待遇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85%和70%,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37万元和21万元。全面推进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门诊共济17.50万人次,共济支出7474.50万元,政策运行平稳有序。强化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2023年全市医保基金收入36.18亿元,支出33.48亿元,当期结余2.70亿元,累计结余25.75亿元。连续三年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任务。
五是推进高质量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码,激活率达87.80%,结算率保持在31.78%以上,拓展医保移动支付和“刷脸”结算支付,全市医疗机构上线移动支付26家,开通“刷脸”结算240家,推动医保服务迈入“脸时代”。全面优化“综合柜员制”改革,实现医保业务“一窗通办”,推动医保经办服务向“两定”机构、银行、基层延伸办下沉办;调整优化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9项,推进医保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实现医保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97.4%。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跨省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达386家,定点零售药店达590家,群众就医体验感、获得感持续增强。
会议强调,全市医保系统要正视不足、把握形势,增强实现医保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底气。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运用到谋划和推动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推动医疗保障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升年”为主题,坚持全省医保“一盘棋”思想,按照“1551”总体思路,以精细化理念改进工作,全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防风险、优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加快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持续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健全完善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提高救助精准性;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支持引导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严格执行待遇清单制度,稳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
二是落实“五个专项”行动。落实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人群,精准分类参保;落实医保服务生育支持政策专项行动,认真实施好2024年普洱市10件惠民实事中医保事项,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专项行动,规范医用耗材管理使用政策,推进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平民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落实医保公共服务“强基层”专项行动,推进医保“刷脸”结算及经办服务“进乡村”,提升农村基本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专项行动,推进医保经办公共服务事项就近申请、一窗受理、系统分办、后台处理、一次办成。
三是落实精细管理实现“五个提升”。提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质量,2024年将全市所有符合开展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共188家全部纳入DRG支付范围;提升药品耗材集采和服务价格调整效益,开展国家、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全面落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若干措施,积极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体系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全市58家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启动上线运行普洱市三医联动应用系统,提升基金智能监管效能;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医保服务向基层和第三方机构延伸办下沉办,持续落实异地就医政策;提升医保信息化效能,落实全省医保信息平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医保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四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医保业务培训,开展全市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续深化“清廉医保”和新时代医保廉洁文化建设,营造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及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区)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办公室主任、医保中心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