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一)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情况的通报
巴彦淖尔医疗保障2024年09月11日17:14内蒙古
为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现对4件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01磴口县人民医院存在他人冒名就医购药问题。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并处2倍违约金罚款。
02巴彦淖尔市守信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药品串换、单味药成方、处方药未按规定审方、验方等问题。约谈主要负责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暂停普通门诊统筹服务结算1个月。
03巴彦淖尔市福健卓药业有限公司存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进行药品串换、医保编码对照错误问题。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1个月,限期整改。
04内蒙古范氏延益堂连锁药有限公司妇幼二十六分公司存在串换药品等问题。约谈主要负责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限期整改。
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加大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同时也欢迎广大参保人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478-8527315。
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