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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zj.gov.cn/art/2024/11/27/art_1229225623_2536736.html | 作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4-11-26 | 114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治理(第二批)的通知

浙医保发〔2024〕33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合理下调,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等1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规范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在杭省级公立医院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CPSA)测定等项目价格(附件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并于12月20日起执行。

二、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应于12月20日前将辖区内“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等项目价格下调至目标价格以内(附件2),并同步理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价格,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做好政策衔接。现行价格水平低于目标价格的,暂不调整价格。

三、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要及时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四、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回溯。

附件:1.在杭省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明细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主动公开)

附件1在杭省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备注

25031005700

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



项

50


25040400700

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CPSA)测定



项

30



附件2

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明细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目标价格

(元)

备注

25031005700

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



项

50


25040400100

癌胚抗原测定(CEA)



项

35


25040400200

甲胎蛋白测定(AFP)



项

25


25040400500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



项

40


25040400600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FPSA)



项

40


25040400700

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CPSA)测定



项

30


25040400900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



项

40


25040401000

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CYFRA21-1)



项

40


25040401100

糖类抗原测定



每抗原

40


25040401101

糖类抗原CA-29测定



项

40


25040401102

糖类抗原CA-50测定



项

40


25040401103

糖类抗原CA15-3测定



项

40


25040401104

糖类抗原CA-130测定



项

40


25040401105

糖类抗原CA19-9测定



项

40


25040401106

糖类抗原CA24-2测定



项

40


25040401107

糖类抗原CA-125测定



项

40


25040401108

糖类抗原CA72-4测定



项

40


25040401109

糖类抗原CA-27测定



项

40


25040401200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



项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