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医保“百问百答”(三)——职工生育保险篇
广安医保2022-04-20 12:39
47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
48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同一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所需费用由单位缴纳,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
49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方式及时间是怎样的?
答:用人单位按月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申报、一并缴纳。
50职工生育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等待遇。
51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的?
答: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月平均工资(元)×12(月)÷365(天)×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晚婚、晚育在生育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难产的,再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52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顺产及引产术(停经7月以上):无等级及一级医疗机构180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0元,三级医疗机构3200元;
难产:无等级及一级医疗机构2600元,二级医疗机构3200元,三级医疗机构4500元;
剖宫产:无等级及一级医疗机构33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0元,三级医疗机构55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医疗费500元。
53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绝育复通术2500元,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术800元,引产(4月以上,7月以下)1500元,流产(4月以下)700元,取环180元,安环300元。
54职工休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否重复享受?
答:不能。
55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职工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其发生的符合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实行限额据实结算。
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前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待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在职职工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前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生育保险待遇。
56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2)生育登记服务证复印件;
(3)住院发票;
(4)费用清单;
(5)病历资料。
计划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2)医院收费发票;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57哪些情况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答:(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除外);
(2)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和治疗不孕不育症所产生的费用;
(3)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4)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
(5)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产生的费用;
(6)在境外就医的费用;
(7)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