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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beijing.gov.cn/zwgk/2020_zcwj/202205/t20220502_2699531.html | 作者: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5-02 | 7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2〕18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机构:

现就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疾控中心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补偿标准按照本通知相应调整。

三、本通知自2022年5月3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日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计价 说明

项目 价格

(元)

 

备注

医保 类别

工伤 保险 类别

 

CLAE8000-L

 

新型冠状病 毒核酸检测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 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 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

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19.7

 

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市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每样本检 测 价 格 统 一 不 高 于

3.4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