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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beijing.gov.cn/zwgk/2020_zcwj/202002/t20200218_1656657.html | 作者: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7-26 | 56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京医保发〔2019〕19号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结合本市医疗服务实际,现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表

2.手术可收费耗材规范调整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