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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tj.gov.cn/xxgk/zcfg/ybjwj/202102/t20210205_5348787.html | 作者: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2-05 | 4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增经电子内镜上消化道黏膜下剥离术等1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1〕11号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充分研究论证,现将经电子内镜上消化道黏膜下剥离术等1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电子内镜上消化道黏膜下剥离术等11项医疗服务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在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价格或调整价格形式前,各医疗机构应继续执行试行价格。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三、上述有关规定自2021年2月5日起执行。

附件:经电子内镜上消化道黏膜下剥离术等11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