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关于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暂停服务的公告
津医保办发〔2020〕36号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将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18:00至5月6日(星期三)8:00开展系统迁移,期间暂停提供相关服务,暂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暂停服务期间我市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入院业务可在系统恢复服务后办理,联网结算业务可选择延期办理或自费出院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业务。
市医保经办机构将系统迁移和暂停服务有关部署及时通知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并做好咨询解释和垫付医疗费用报销。
请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合理安排异地就医相关联网结算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