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
发布日期:2022-05-12 09:36信息来源:荆门市医保局
近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医保、财政、卫健、行政审批四部门联合印发《荆门市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市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正式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加快建立高效管用的医保支付机制,按照国家、省关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安排部署,今年3月,我市积极争取省医疗保障部门政策和技术支持,将荆门纳入省内DIP支付方式改革城市,市委将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方式改革,纳入市深化改革重点项目之一。在坚持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下,结合荆门实际,建立以核心病种(组)、综合病种(组)、基层病种(组)为主体的荆门本地DIP目录库。合理确定各个核心病种(组)、综合病种(组)、基层病种(组)的分值,以及与各医疗机构等级相对应的调整系数等。制定总额预算、费用结算、服务协议、专家评议、考核评价、争议处理、经办规程及监督管理等配套政策。
为保障改革的顺利实施,我市成立了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按照打基础、模拟运行、实付费三个阶段稳步推进改革。自2022年起,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所有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实行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协同推进医疗机构配套改革,稳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