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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4nPzS7MLxfar4Ib2poJag | 作者:兵团第四师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12-14 | 3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公告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医疗保障局2020-12-14 17:53发表于新疆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师市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全覆盖检查,现将检查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

1.第四师医院将限门诊使用的芪蓉润肠口服液、桉柠蒎肠溶软胶囊纳入住院医疗费报销,涉及违规金额64787.85元;

2.伊犁州中医院将限门诊使用的芪蓉润肠口服液、桉柠蒎肠溶软胶囊纳入住院医疗费报销,涉及违规金额658.44元。

二、违规处理情况。

根据《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对第四师医院、伊犁州中医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医保基金65446.29元;

2.限期责令整改。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履行协议,加强内部监管,杜绝各类违反协议的行为,当好医保基金的“守门员”

师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