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公告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医疗保障局2020-12-14 17:53发表于新疆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师市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全覆盖检查,现将检查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
1.第四师医院将限门诊使用的芪蓉润肠口服液、桉柠蒎肠溶软胶囊纳入住院医疗费报销,涉及违规金额64787.85元;
2.伊犁州中医院将限门诊使用的芪蓉润肠口服液、桉柠蒎肠溶软胶囊纳入住院医疗费报销,涉及违规金额658.44元。
二、违规处理情况。
根据《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对第四师医院、伊犁州中医院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医保基金65446.29元;
2.限期责令整改。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履行协议,加强内部监管,杜绝各类违反协议的行为,当好医保基金的“守门员”
师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