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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uiCYVBWfwfT5Kpg3WMVDw | 作者: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01 | 400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闻发布会|海南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成绩斐然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06-01 19:54发表于海南

2022年6月1日上午,省委宣传部举行“奋进自贸港建功新时代”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九场——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专场),省医保局党组成员、省医改办副主任朱永峰出席发布会,介绍医保事业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朱永峰指出,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全省医保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保障参保人利益、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服务自贸港建设中心任务,积极实践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奋力发挥互助共济、战略购买“两大功能”,持续助力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两大战役”,全面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海南医保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一、发挥医保制度互助共济功能,更好保障人民健康

主要有三个方面

1基本医保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行医保基金省级统筹统收统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基金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21年底医保基金累计结余270多亿元。率先打破国籍、户籍限制,只要是取得海南居住证、在海南从业或居住的外省、外籍人员,均可参加我省基本医保并享受同等待遇。扩大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保障范围,病种由36个增加至52个。建立全省统一的职工、城乡居民门诊保障机制。至此,我省居民实现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保障全覆盖。

2大病费用有保障。出台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年度保障水平从26万元提高至56万元;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年度大病保障水平从37万元提高至45万元。指导推出“惠琼保”“乐城特药险”等普惠型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最高享受210万元的报销待遇。

3困难群众有托底。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修订《海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对象实行分类救助。近三年,全省累计实施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近130万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5亿多元。

二、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功能,更好促进“三医联动”改革

主要有三个方面

1大力推进集中采购,切实降低群众负担。完成国家和省级联盟组织的500多种药品和八大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幅显著,平均降幅50%以上,累计节约采购资金超13亿元。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办法,创新医药价格管理,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累计节约采购资金超3亿多元。

2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切实推进医疗机构集约式发展。推动总额预算基础上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项目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院提升成本管控意识,三亚市DIP、儋州市DRG两个国家试点均进入实际付费阶段。我们正在推进全省扩面,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住院付费改革全覆盖。

3持续打击欺诈骗保,防止基金跑冒滴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看病钱”“保命钱”,不能任由骗取。全省医保系统牢记总书记指示,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实现对全省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近三年追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亿多元。

三、持续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防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主要有两个方面

1锚定“两个确保”。面对突发新冠疫情,积极发挥医保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及时将有关医疗费用临时纳入支付范围,及时预拨定点救治机构专项资金近20亿元。确保患者不因医疗费用影响就医,确保医疗机构不因费用影响救治。

2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缴纳参保费,共减免全省各类企业11.63亿元。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从医保基金拨付12.78亿元用于采购新冠疫苗。及时新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多次调整我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测定等价格,从6月1日零时起,单人单检每人份降至15元,多人混检每人份降至4元。上述措施,一方面为构建健康屏障提供支撑,一方面也切实降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负担。

四、持续助力乡村振兴持久战,更好防范因病返贫风险

主要有两个方面

1奋力实现2020年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全省62.8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助尽助,确保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

2推动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近三年,全省累计资助参保248.98万人次,资助参保资金4.74亿元;住院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保扶贫政策惠及贫困人口38.8万人次;“三重制度”惠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132.8万人次,共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25.96亿元,坚决防止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

五、提升医保公共服务便民惠企能力,更好助力经济运行

主要有七个方面

1完成“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打通医保结算“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在村卫生室看病也能报销。

2奋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于2021年6月在我省上线应用,“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出台《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1版)》,每半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1次。批准符合条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就医需求。

4有序推进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药品管理改革,将符合条件的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提升用药可及性。

5出台《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并统一为拔尖以上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助力单位、企业引进人才。

6将全省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全国首例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患者在我省完成结算。切实解决群众过去由看病报销“来回跑、反复跑”的问题,让群众异地看病“不再难、不再烦”。

7简化门诊慢特病认定程序,将认定工作由过去医保经办机构下放到有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让人民群众看病更加便捷。

发布会上,对记者提出关于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和建立普通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以及国家谈判药品和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降价给海南老百姓带来哪些利好等问题,朱永峰一一进行了解答。

朱永峰指出,改革个人账户,不是取消个人账户,是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结构和功能。建立普通门诊保障机制,目的是更好发挥医保的互助共济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人账户改革以后,大家不能再自由支取了,但可以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主要用于就医购药。二是调整了个人账户划入结构。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不再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金额按现行标准不变,个人不缴费,还是由医保统筹基金定额划入。

朱永峰介绍了我省职工普通门诊的有关政策,一是年度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1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二是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三是在职职工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职工为2000元。截至目前,全省开通了35家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使用38.07万元;全省227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了职工普通门诊结算,结算费用2.93亿元,其中统筹资金支付1.23亿元,个人账户使用3000多万元。

朱永峰指出,国家谈判药品和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在我省降幅显著。一是国家谈判药品方面。国家医保局自2018年成立以来,连续4年每年一次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累计通过谈判方式将507种新药、好药纳入了目录。仅去年,就有7个罕见病药品谈判成功,价格平均降幅达65%。如国家新谈判成功用于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的药品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从一针近70万元降低到3.3万元左右,该药品第一年一般使用6针,未纳入医保前患者仅该药品一年医疗费用就约420余万元,现在经医保报销,患者一年仅需承担不到5万元,对于困难家庭还可通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等渠道予以救助解决。二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面。从2019年12月至今,我省共参加6个批次国家药品集采和5个省际联盟药品集采,共有316个药品在我省落地使用,平均降幅超50%,预计7月份前后还将有300个集采药品在我省使用,涉及胰岛素、抗肿瘤、抗生素、心脑血管等多个方面,基本覆盖临床常用药品范围,患者用药成本大幅降低。此外,我省还参加了国家组织的心脏支架和人工关节集中采购,以及省际联盟组织的人工晶体、心脏冠脉球囊、超声刀、心脏起搏器、留置针和新冠检测试剂等多个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整体降价超70%,如集采后人工关节手术费用从3万多元下降至几千元左右。上述省下来的钱,一方面降低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另一方面也节约了医保基金。医保省下来的钱一部分还是用于参保人,让更多好药进入报销范围,让老百姓“病有药治”;一部分是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让医务工作者不是靠卖药用耗材多挣钱,而是靠本领吃饭。

最后,朱永峰表态,海南医保系统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本宗旨,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切实降低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切实解除海南人民群众疾病医疗救治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