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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QyCGRFDtv_4hydR3Yj6CA | 作者: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06 | 44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年居民医保政策宣传第十期(生育报销)

昭通医保2022-06-06 17:55发表于云南

问:居民医保生育费如何报销?

答:(1)参保孕产妇在统筹区内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个人不支付费用。其中:顺产医疗费用包干标准为一级、二级为18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包干标准为一级2100元、二级2700元。

(2)参保孕产妇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现单病种限额支付,其中顺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24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3400元。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达不到限额标准的,医保基金按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标准的,医保基金按限额支付,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负担。

(3)因难危急孕产妇抢救、妊娠并发症、妊娠合并症或孕产妇伴随有其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等特殊情况,导致诊疗所需费用超过单病种包干或限额支付范围,或在统筹区外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不再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按普通住院医保待遇标准进行结算。

(4)女性参保人从怀孕开始到生育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流产,小于4个月病理性流产的,按800元/例包干支付,大于等于4个月且小于7个月病理性流产的,按照1200元/例包干支付,大于等于7个月生育或病理性流产的按顺产待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