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07-01 17:49发表于海南
6月30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为科学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提供政策依据。
《实施意见》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目标,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必须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坚持“三医联动,稳步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对通用型和复杂型医疗服务价格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进行了设置;
二是明确每年进行一次调价评估;
三是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按照《调价总量测算办法》合理测算调价空间;
四是明确调价项目的选择原则;
五是明确制定调价方案具体办法;
六是对履行政府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相关程序进行了规范。
《实施意见》要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要确保价格政策和医保政策相衔接,确实保障患者的合法价格权益,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实施。通过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