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XlXR5vQEQ8-Vrir0Z0j3w | 作者: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7-06 | 574 次浏览 | 分享到:

韶关市启动DIP支付方式改革,助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韶关医保2022-07-06 22:48发表于广东

7月5日下午,韶关市医保局举行全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启动仪式。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国华出席启动仪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烈省主持会议并作部署讲话,此次启动仪式标志志着我市医保领域重点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全市医保支付方式进入新阶段。

启动仪式上,市医保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就《韶关市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对改革各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按照改革方案,韶关市将于2023年1月起,正式开展DIP试点付费,2023年4月开始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启动DIP付费。

曾烈省在部署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DIP支付方式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制度性安排,建立管用高效医保支付机制的重大改革,是建立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探索。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总体目标,紧跟改革节奏,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确保全市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要注重统筹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关系到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待遇保障政策落实等多方面的情况,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要统筹兼顾医保、医疗、患者三方权益,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和杠杆调节作用。三要加强沟通协调.要健全多方参与的信息交流、议事协商、沟通谈判和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医保基金支付公平、公正、公开,考核评价科学,监督管理有效,减轻参保人就医负担,防范医保基金风险。四要加强宣传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懂政策、懂规则、懂操作,要创新思维,积极探索支持改革发展的新路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韶关市各有关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做好改革各项工作,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医保基金使用绩效,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优化医疗服务行为,让百姓在看病就医时体验到更加规范的服务和更加合理的费用,达到医保、医院和患者三方共赢的最终目的。

韶关市医保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各县(市、区)医保局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负责人,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有关负责人,以及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有关业务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韶关医保研究会组织开展了DIP改革有关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