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微讯2022-07-07 20:50发表于江西
2022年7月7日,省长叶建春主持召开了第9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三十九条,分别是总则、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办法》将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的主要内容,体现了三个“注重”。一是注重为民性,强化医保服务。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参保人员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提升和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便参保人员方面规定了一系列具体条款。二是注重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医保基金浪费和骗取基金支出主要发生在就医与购药环节。《办法》重点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曝光。三是注重实操性,细化国家规定。针对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风险点多的特点,《办法》在医保基金使用的原则、范围、标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基本制度上严格遵循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对部门职责、基金管理方式、监督检查形式等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同时将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或者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
省政府常务会指出,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管好用好医保基金是政府部门的应尽之责、是保障基金安全的应有之义。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法》出台为契机,沉下心、扑下身,想办法、添措施,切实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省政府常务会还对《办法》出台后医保基金监管有关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聚焦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市场主体、第三方机构、参保人员等群体,精心谋划部署、严密组织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解读活动,确保干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真正让《办法》在执法过程中得到群众的认可。
二是提升基金使用效能。不断优化基金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促进预算与绩效管理融合,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质效。切实强化医保基金运行风险评估及预警监测,针对当期结余、累计结余等关键性指标设置合理运行区间,对存在的不足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三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力构建“不敢骗、不想骗、不能骗”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和飞行检查行动,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曝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引导机构和个人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基金安全运行,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江西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