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医保局全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文山医保2022-07-12 16:47发表于云南
自2021年7月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以来,富宁县强化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由被动控费向主动控费转变。
试点范围全覆盖。辖区内开展住院业务的26家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开展“蹲点式”指导。为确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以来,县医保局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部署,由医疗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带队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督促指导工作,看进度、找问题、解难题、抓落实,确保全县26家试点医疗机构齐头并进、一个不掉队。
加强协议管理。2022年上半年,县医保局与26家试点医疗机构完成《文山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服务协议(试行)》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建立沟通协商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药机构为患者提供良好服务。
注重宣传引导。继续把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宣传作为重要任务,结合重要政策文件发布等时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凝聚社会共识,坚定社会各界推进医改的决心和信心。加强对医改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医改顺利推进营造平稳、有序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对进入超高倍率的病例,组织二级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召开DIP专家评审会,就涉及的单议病历进行评审、分析研判入组病种,进一步提高DIP病种入组正确率,确保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既维护医疗机构的利益,又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
加大考核结果的应用。目前已完成县域内26家试点医疗机构2021年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考核工作,各医疗机构已完成2021年7月1日以来所有出院病例的医保结算清单100%上传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作为计算分值后拨付费用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