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商谈判暨服务协议签订会议
日喀则医保2022-07-14 18:37发表于西藏
7月13日,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组织9家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重点围绕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系统建设等内容,集中开展协议谈判暨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签订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尼玛次仁及医保中心负责人参加签订会。

会上,医保中心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内容,尼玛次仁副局长作了讲话,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履行定点服务协议,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药品服务;二是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在协议签订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通医保刷卡服务;三是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要按照《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做好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并切实做好医保接口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