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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GWt3SR_1Gf64V_5SgI5PA | 作者:黔南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7-31 | 292 次浏览 | 分享到:

黔南发挥医保基础作用撬动“三医联动”改革

黔南医保2022-07-31 12:04发表于贵州

近年来,黔南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医保体制改革,有力撬动医疗与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一、深化医保体制改革。一是健全基本医保体系。2019年医保局组建后,先后出台《黔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出台《黔南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二是健全基金监管使用体系。在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主体框架基础上,配套出台《黔南州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黔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等10项制度,构建了医保制度体系“四梁八柱”。三是健全经办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的15项编码,2021年6月完成全州8833名医师、10897名护士、1805家医疗机构、1095家药店、1485家卫生室编码赋码并接入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医保通用语言”。深化医保经办服务管理,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实现全省28项医保经办业务与贵州省政务服务网数据共享,全面推进“一窗通办2+2模式”,所有业务实现“进一个门、取一次号、到一个窗、办所有事”。

二、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一是实施总额预算管理。在城镇职工医保总额控制管理的基础上,2019年在全州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取消对具体医疗机构的绝对总额控制,科学合理分配医保基金,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高效,有效促进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升,推动医保与医疗高质量发展。截至今年6月底,全州医保局基金累计结余43.24亿元,城乡医保基金由组建前的“收不抵支”转向“略有结余”的目标。二是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提前完成国家DIP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县市、医疗机构、病种病组、医保基金四个全覆盖。黔南统筹区作为DIP付费模式,2021年自主搭建了“互联网+病种目录+分值管理+支付管理+综合监管”DIP系统平台,建立了DIP工作考核方案、经办管理规程、结算实施细则,全面扭转医疗机构“被动控费”局面实现“主动控费”,充分彰显医保基金杠杆调节作用。三是实施分担和留用管理。在总额预算基础上,建立“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机制,制定年终考核方案,将医共体使用医保基金结余部分按规定奖励给医共体自主使用,医院实施DIP获得结余的奖励给医院使用,存在超支情况的进行合理超支分担。2021年奖励结余资金3778.36万元,超支部分州级分担8783.76万元,当年医保基金结余3.21亿元。

三、深化医药体制改革。一是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严格落实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组织全州各级医疗机构精准填报药品耗材使用量,通过“以量换价”的方式,参与国家和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实现314种药品、6种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使用,有效杜绝药品耗材中间流通环节层层加价销售弊端,极大减轻了群众购药经济负担。二是直接结算药品耗材费用。2020年建立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制度,改变以往企业向医院自主结算费用的模式,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企业费用,企业平均回款周期由8个月大幅缩短至30天左右,彻底解决企业后顾之忧,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动药品耗材生产企业向优化服务和产品质量方面发展。三是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严格监督指导医药机构零差率使用药品耗材,杜绝二次加价销售,通过调整收费标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结余留用机制等方式合理补充医疗机构应得利益。2020年以来,黔南州获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203项、新增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项,调整综合医疗服务类收费标准10项;2021年以来累计奖励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资金11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