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门诊慢性病等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为贯彻落实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现将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门诊慢性病等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按照《通知》中“五个便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门诊慢性病等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做到最大程度减少人群流动、聚集造成疫情感染的风险;最大程度保障参保患者有序就医、待遇及时得到结算。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办证可参照《关于简化优化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申报流程的通知》(六医保秘[2019]71号),适时开通网办渠道。暂未开通网办渠道的情况下,尽量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等线上方式收取参保患者门诊慢性病鉴定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市直以及各县区医保门诊慢性病服务联系电话及互联网服务帐号:六安市医保中心0564-3376078(职工)、金安区医保中心0564-5150550(职工)/3217134(居民)、裕安区医保中心0564-5150726(职工)/3267206(居民)、金寨县医保中心0564-7060039(职工、居民)、霍邱县医保中心0564-2717261(职工、居民)、霍山县医保中心0564-5032653(职工、居民)、舒城县医保中心0564-8662403(职工)/8662412(居民)、叶集区医保中心0564-5129518(职工、居民);智慧政务皖事通http://218.23.88.205:6005/uaa/api/sso/zwfw/login?client_id=acme&response_type=code(全市职工)。请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及时公布其他互联网服务帐号,保障医保服务渠道畅通。
附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门诊慢性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