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列政策解读(一)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2-10-09 20:36发表于四川
0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其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国家、单位和个人缴费筹资,建立互助共济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老百姓看病就医提供医疗服务费用补偿,就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经济负担,让老百姓看得起病。
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为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遂宁市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整合后,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遵循“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是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式社会保险制度,具有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权力与义务相对应、待遇与缴费相挂钩的特点,体现的是互助共济,享受待遇的前提是个人参保缴费。目前,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只是小头,大头都是由国家承担。按照现行政策,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一般都是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的2倍左右(比如:2023年,个人缴费350元,财政补助最低610元)。
参保缴费是个人和家庭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的重要措施,只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才能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进行报销,看病负担才能大幅减轻。2022年1-9月,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共住院324438人次,医保统筹基金报销10.5694亿元、大病保险报销8688万元、医疗救助报销5832万元,平均每人每次住院使用医保基金报销3699.20元住院费用,是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320元的11.56倍。
案例一
2022年船山区参保居民刘某某,因小肠坏死等疾病4次住院治理,医疗费用高达86万元;
因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共计报销约51万元;如果刘某某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6万元医疗费用将全部由刘某某本人负担。
案例二
射洪市参保居民杨某,2017年诊断为尿毒症,患病至今5年,医疗费用共计花费63万余元;
因杨某每年坚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后,五年间共累计报销51万余元,个人仅承担了12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一年缴纳一次,缴纳一次保障一年,如果不缴费,次年就无法享受医保“三重保障”待遇。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为遂宁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了防止因病致困、因病返贫,请广大城乡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