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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WQGn4oyunsQ6NzFbMbX7Q | 作者: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10-14 | 545 次浏览 | 分享到:

贵港职工医保待遇大幅提升,详情→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2022-10-14 19:35发表于广西

01降低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

根据《通知》精神,我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住院起付线标准为500元,较旧政策降低了60元。

02提高职工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

根据《通知》精神,我市在职职工住院基本医疗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来基础上提高4%,退休职工提高3%,最高可达92%。

03取消药品、诊疗项目先行自付

什么是先行自付?一直以来,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所使用的乙类药品以及乙类、丙类诊疗项目都需要先支付10%-30%不等的费用,剩下部分才列入可报销的范围,也就是合规费用范围。

《通知》实施后,将原来的先行自付部分全部列入了合规费用范围,增加了可报销范围,降低了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举个例子

我市退休职工甘先生,2022年9月份在贵港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住院,为年内第二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9010.79元,住院3天,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834.39元,超限价0元,先行自付1703.68元,床位费20元/日,起付线0元(第一次住院时已达年度起付线)。甘先生本次住院医保报销费用计算如下:

按照新政策:医保报销费用=合规费用×0.88+床位费合规费用=(总费用-个人自费-超限价-床位费合规费用-起付线)×0.88+床位费合规费用=(19010.79-834.39-0-20×3-0)×0.88+20×3=16002.43元。因此,采用新政策计算,本次住院甘先生享受医保报销16002.43元,个人支付3008.36元,实际报销比例84.18%。

按照旧政策:医保报销费用=合规费用×0.85=(总费用-个人自费-超限价-先行自付-起付线)×0.85=(19010.79-834.39-0-1703.68-0)×0.85=14001.81元。因此,采用旧政策计算,本次住院甘先生享受医保报销14001.81元,个人支付5008.98元,实际报销比例73.65%。

可见,采用新政策计算,职工医保多报销了2000.62元,实际报销比例提高了10.53%,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下降39.94%。

04优化职工异地就医支付政策

以往我市职工参保人员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回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因故在参保地急诊住院治疗并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情形可报销以外,其余均不予报销,影响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为更有效的保障我市职工异地就医待遇,新出台的《通知》明确职工参保人员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回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并且不降低报销比例,大大保障了职工医保待遇。

05增加职工家庭病床医疗待遇

本次新出台的《通知》明确建立职工家庭病床医疗待遇,不仅将病床建在职工患者的“家”中,更有效打通了医疗卫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

06增加急诊留观医疗待遇

本次新出台的《通知》已对职工急诊留观待遇进行了明确,住院和急诊留观合并计算起付标准,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从符合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此举有效保障了职工急诊留观的医保待遇。

所谓急诊留观,是指因病情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观察室进行的医疗,指在医院急诊科进行紧急救治和抢救,一般病人的病症较重,比普通门诊更容易出现意外的情形。对急诊留观进行保障,目的一是为了解决部分参保人员因急病大病在门诊抢救产生高额医疗费增加个人负担问题,二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来源:贵港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