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河源医保2022-11-04 19:53发表于广东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30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2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市医保局党组立即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逐条分析,对号认领,坚决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对巡察整改亲自抓、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党组集体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党组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推动解决遇到的问题。全体领导干部统一思想,知责负责尽责,加强工作调度,主动认领问题,逐项细化措施,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督办,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进度推进并高质量完成。
(三)抓好统筹部署。针对反馈的五个方面15类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全面查找原因,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完成状态及整改情况和成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将问题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实现双促双推。
(四)强化督导检查。实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全过程监管,对巡察问题整改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跟踪督查。每个整改事项,至少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整改,并调度推进各科室、各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及时、到位、见效。
(五)用好整改成果。坚持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做好“当下改”抓落实,又做好“长久立”建机制。统筹用好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等改革,着力提升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及时调整党组成员的分工,印发了《关于调整河源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分工的通知》。二是印发了《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医疗保障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医保体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医保支付DIP改革于2021年12月15日实现付费。三是重新印发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所有党组会议题上会前均征求意见,并逐级审批程序。坚持重大决策专家论证,聘请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
2.关于“推进医保改革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分类价格设置。调整为以卫生健康部门核准的公立医疗机构级别相对应的价格收费,执行“三级”“二级”“一级”等级区别定价。二是医保信息平台各项业务功能逐步规范完善。全市医保个人账户目前已实现每月医保个账划拨工作常态化。稳步推进“智慧医保”,在政务服务平台上线30项公共服务事项,开通了59项公共服务事项对接国家医保APP、粤省事、粤医保。扎实推进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服务,目前已实现省内异地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全省医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以及跨省住院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三是组织专家和业务骨干到各县区开展付费政策及年终清算培训工作,印发《关于印发河源市DIP付费病种辅助目录设置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院系数设定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付费改革政策措施。全市已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阵地建设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将制度刚性约束与公务员平时考核挂钩,在年底考核时开展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立行立改,在1月21日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均有意识形态工作的剖析内容。
(二)“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市县镇医保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2021年11月份以来,举办了各类业务培训班和能力提升培训班共45场次,有力提升了全市医保经办人员服务能力。印发实施了《河源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河源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同时,定期派出督导组对医保经办机构和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突击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全市医保经办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二是多种方式和渠道全面宣传医保政策。通过主流媒体、本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和户外阵地进行医保政策宣传解释。同时,在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通过短信发送“温馨提示”,不断提高医保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精准度。三是积极做好“两定机构”对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接口改造验收工作,做到了完成一家现场集中验收一家,提高信息化对接效率。截至2022年6月21日,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达184家,完成签订率100%。
2.关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印发《河源市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发挥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在价格管理中的作用,增强医药价格信息的透明度,引导群众合理选药购药。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河源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三是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涉及河源各项业务功能的政策配置逐步规范完善,同时主动与市社保局沟通对接,切实解决了2016-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医疗补充保险等历史遗留款项的拨付工作,涉及金额达1203万元。
3.关于“基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根据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制定了2022年基金监管工作方案,自2022年1月起全年推进日常稽核、自查自纠和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二是充实全市基金监管队伍力量,整合各县区及第三方力量进行监管,在全市范围内选调优秀高学历人才充实监管队伍。3月31日组织举行“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媒体见面会,广泛发动宣传,传导监管压力、压实监管责任。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带队到各县区督导检查,确保“三个全覆盖”的全面落实。三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收取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系统操作(录入、复核、审批)、业务汇总(初审、复审)、基金拨付(初审、复审、终审)流程进行经办,确保了经办依法合规,切实保障了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待遇。在今年4月份,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通报中,我市综合排名第三,受到省局表扬。
(三)“‘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实”的问题。一是印发《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区)医保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区)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二是重新修改完善了《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请(休)假及外出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请假休假及公务外出报告制度,定制各科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去向公示牌。三是强力推进医保经办机构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确定2022年为全市医保系统行风建设规范年,通过采取学习教育、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等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医保经办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
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淡化”的问题。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认领。采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办理时限、销号作战的方法,在分门别类认真梳理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着力立行立改,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并及时回复群众诉求。截至2021年12月19日,市委书记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会公开征集的302宗“看病难”代表性问题中,涉及市医保局的有94宗(含63宗医保报销难问题),已全部解决。二是从2021年12月份起,对每月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了归类、分析、处置和通报,进一步建立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长效机制。三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提高把方向、谋大局、抓落实、促改革的能力。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与医疗保障具体工作相结合,将医保“收”的“蛋糕”做大,“支”的“服务”做优,“管”的“文章”做强。贯彻省“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五个医保”,采取“六化”措施,努力构建河源医保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四是今年2月份市医保中心源城分中心窗口业务进驻源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3个医保经办窗口负责受理源城区30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经源城区考核,2月份以来,连续4个月被评为优秀窗口单位。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偏差,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设立中共河源市医疗保障局总支部委员会及下设两个支部委员会。二是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专业化能力水平。二是制定了人才引进规划,积极引进了高学历、专业强的高层次人才。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及试用期等程序,按要求记录选人用人全过程,并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
4.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对下属事业单位市医保管理中心在编人员的档案进行全面专项检查,查漏补缺,及时审核认定,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对人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完成了排序、签章、目录著录、数字化处理等工作。
(五)“内部管理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事前实行严格的审批报告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制度,进一步做好相关人员出入国(境)备案及证件集中保管等工作。
2.关于“大宗资产借用程序不严谨”的问题。截至2022年2月2日,市医保中心完成了借用资产的清点和借用手续完善工作。
3.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停止发放临聘人员绩效奖金。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正确、清晰地反映经济业务用途,加强财经制度执行力度,规范报账程序,严格执行公用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切实把好经费开支审批关。三是规范工会会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医保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市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的作用,在学深悟透、发挥作用、改进工作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牢固树立使命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经过全面整改,市医保局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继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逐项逐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并持续提质增效。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已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抓常抓长,持续跟踪督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
(三)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创新,以深化巡察整改促进医保工作上新台阶。统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用好巡察成果,持续强化医保政策法规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实施好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着力建设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等“五个医保”,以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监管法治化、改革协同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六化”举措谋篇布局,开创新局。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立足精准施策、综合保障,强化三重制度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构建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形成基金监管合力,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持续做好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直接结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普通门诊统筹管理、门诊共济保障、生育保险、“两病”保障、中医药支付方式改革、按床日付费改革等政策落地,加快推进相配套的各项具体措施;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高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效能,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定不移履行主体责任,构建长效机制促发展。坚持标本兼治,全面审视工作差距、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着力在“三重一大”决策、规范权力运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风气、强化监督问责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体系,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2-3893953;邮政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15号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子邮箱:hysybj@163.com。
中共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年10月31日